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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威廉体育williamhill学生会章程(修订)11.22

发布者:yxy    发布时间:2015-12-03

附件一:

潍坊医学院威廉体育williamhill

学生会章程

(根据“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二次会议”讨论意见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潍坊医学院威廉体育williamhill(以下简称威廉体育williamhill)学生会是威廉体育williamhill学生(本、专科和研究生)的群众组织,是校学生会的院(系)组织(具有相对独立性,为指导、协调、协商关系)。本会受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在学院团总支指导监督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本会承认《潍坊医学院学生会章程》,并作为团体成员,参加校学生会;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贯彻执行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在学习、工作中锻炼提高自身专业文化素质,引导和带领同学健康成长,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学院与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全院同学贯彻执行学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积极听取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同学们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同学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开展健康有益的学习、科技、文体、实践、公益等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提升同学个人素养。

(四)带头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交流,协助学院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发展与兄弟院系学生会的交流合作,树立威廉体育williamhill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六)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各部门交办的工作。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本会实行“登记制”即凡取得潍坊医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威廉体育williamhill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和履行会员义务者均可登记入会(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填写登记表并签字确认)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习、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四)遵守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自觉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采取适当方式,监督本会工作人员及各级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有权申请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给予维护正当权益的支持和服务;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会员,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威廉体育williamhill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威廉体育williamhill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上半年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学生委员会成员提议并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学代会代表一般占会员总数的15%左右(不低于10%,不超过20%),由基层推荐并按民主程序产生,具体产生办法由学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四)审议和通过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五)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六)讨论代表提案,对学院学生会、学团、学院教学和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对本会工作做出相应决议;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学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倾听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

(二)关注同学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发现影响同学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班级在学风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按时出席相关会议;

(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代表享有审议权、选举权、表决权;

(二)有权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有权对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

第十五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四章 学生委员会


第十六条学生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学委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第十七条学委会委员由学代会代表选举产生,一般占代表总数的15%左右。学委会委员毕业、休学、退学者视为自然离任。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名,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增补委员。学委会届次按照(药学与生物科学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学生会届次”的决议,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八条学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若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有必要召开学委会会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应召开学委会会议。

第十九条学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负责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的提名;

(四)检查、监督主席团、主席工作;

(五)评议学委会委员、主席团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主持召开学代会,并向学代会汇报工作;

(七)负责学代会的筹备工作;

(八)解释并监督会员遵守本会章程。


第五章 主席团、主席及职能部门


第二十条主席团是学代会以及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主席是学生会的主席和学委会的主席;是学生会和学委会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团总支书记)、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年级一名学生代表(年级代表团团长)组成;由全体学委会成员推选产生(具体推选组织事项由秘书长主持)。

第二十二条主席团职责:

(一)在学代会和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委会的决议,向学委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二)主持召开学生委员会议;

(三)讨论并决定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副部长(副主任)、干事等人选;

(四)领导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各职能部室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主席由学代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二)主持制订学生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订学生会规章制度并实施;

(四)主持召开学生会例会及其它会议,研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学生会的职责,明确分工,带头落实并监督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和全院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生会的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三)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可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主席空缺时,经主席团三分之二通过可代行主席职责。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生活卫生部、自律督察部、社会实践部、资助事务部、就业事务部、体育部、文化艺术工作部、研究生部。各职能部门是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第二十七条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主任)1人,副部长(副主任)1-2人,干事若干人。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职能部室长(主任)职责:

(一)负责本部室的日常工作,并对主席团负责;

(二)负责本部室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

(三)负责主席助理、副部长(副主任)、干事的提名;

(四)负责本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职能部门副部长(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部长(主任)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二)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三)在部长缺位的情况下,受部长(主任)委托执行部长(主任)的职能。

第三十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干事职责:

(一)协助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二)完成分配的任务,并对部长(主任)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委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潍坊医学院威廉体育williamhill第九届学生委员会

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